新城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的东北部。始建于清朝乾隆四年(1739年),是由清代建造的“绥远城”俗称“新城”而得名。全区总面积70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55平方公里,农区和山区645平方公里。北面和东面以大青山为分水岭,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和乌兰察布市交界,南面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接壤,西面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毗邻。2013年全区总人口58万余人,有汉、蒙、满、回等30个少数民族,是满族聚居区。2017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新城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东北部,北面和东面以大青山为界与武川县和乌兰察布市的卓资县隔山相望,南与赛罕区接壤,西与回民区毗邻。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1°35′——112°5′,北纬40°48′——41°7′。新城区总面积70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55平方公里,农区和山区645平方公里。新城区东西长40.5公里,南北宽37.4公里。辖区地形主要由山地、山前冲积扇地和平原三部分构成,山区约占新城区面积的60%。大青山在区境内东西长约40.5公里,南北宽约10公里,最高海拔为2149.5米;城区系大青山南麓山洪冲积扇平原,平均海拔为1050米。土壤类型比较丰富,山区形成灰色森林土、灰褐土;丘陵多为栗褐土、灰色草甸土、草甸沼泽土、粗骨土;平原是洪淤栗褐土、砂石土等。灰色森林土、灰褐土腐植质层较厚,有机质含量较高,有利于农业生产。
新城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